< info >泰國簽證新規定上路
在經過多時聽說與傳說之後,泰國簽證新規定正式公告於8月29日執行。
簡單來說,原本申請觀光簽證可停留泰國30天的外國旅客,可以在泰國移民局再申請延簽30天;申請觀光簽證可停留泰國60天的外國旅客,同樣也只能在泰國申請延簽30天。台灣屬於後者。辦理延簽,一次1,900泰銖。
申請學生簽證者(非正式學制,包含語言學校等學習課程),過去可以透過學校辦理一年期簽證,然後在泰國繼續延簽。新法令頒布後,只准學校一次發給90天簽證,即便申請一年簽,也請乖乖在居留90天向移民局報到時,同時辦理延簽,一次1,900泰銖。停留滿一年,請回你的國家或出境重新辦理。
此外,日前泰國政府已發佈停止 Visa Run的申請。根據臺北駐曼谷經貿辦事處的公告:
「泰國移民局日前宣布,將啟動新措施,嚴打部分外籍人士利用陸路邊境移民關口。該局指出近有外籍人士以符合落地簽證之條件,在15天或30天簽證效期過期前,出境至緬甸、寮國、柬埔寨後,短期停留再度申請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泰國,達到長期在泰居留之目的。泰國移民局呼籲此類外籍人士應依規申請合適簽證入境」
有計劃長期停留的旅客要多留意相關規定囉~